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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说明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与管理,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流程

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及教学改革研究需求,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申报项目。有意申报项目的师生请仔细阅读《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明确申报的方向及合作企业,并按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相关要求,自即日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相关申报说明并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批次及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学校审核流程

1.按照教育部要求项目申报书(协议)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上传至平台,教务处项目申报书(协议)审核及盖章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7日、31日和8月14日、28日,办理地点为校部办公楼120室。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2.项目负责人需将申报书(签字盖章扫描成PDF版本,命名方式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cust.edu.cn)。

3.学校项目管理员将在项目平台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相关通知或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刘老师,85582385/13578807929。

 

 

教  务  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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